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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全装修房”遭遇指定装修 应防虚假宣传
去年,王女士与上海中房景阳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漓江花园的一套房子。签合同时,她得知购买房子还要必须签订装修协议,在对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中选择其一为其房子装潢,以上这些还写进了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如今房子已经竣工,然而王女士还没拿到钥匙。昨天王女士致电晨报热线,表示不愿选择中房景阳房产有限公司指定的装潢公司为其装潢。而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房是菜单式全装修房,王女士应与公司签订装修协议。 王女士说法:“指定装修”可以“不指定” 据王女士回忆,去年3月她看中了上海中房景阳房产有限公司销售的一套房子。待到双方签预售合同时,一位售房先生告诉她,购买漓江花园的房子需要由该公司指定的装潢公司进行装潢。“当时售房先生告诉我,签了预售房合同后,可以暂不付装修款定金,等到房子竣工后,还可以再想办法。”王女士对售房先生所称的“想办法”理解为“到房子竣工时,可以不选择指定的装潢公司而自行装修。”王女士出于对房子的满意和售房先生的许诺,遂签下了预售合同。 昨日,王女士向笔者出示了这份合同。该合同的补充条款载明:乙方(王女士)承诺在甲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中选择一家为其装潢。同时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装修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装修菜单内容可进行部分变更),装修内容及价格另见装修协议。此外,王女士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要另行支付装修款定金,如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签订装修协议,甲方视乙方认可该房屋以甲方提供的标准装修菜单的内容及价格进行装修。 SOURCE(情報自): 轉載資訊 数据传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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