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01年第九号消费警示:“日常生活须防电磁辐射!”在第九号消费警示中强调指出: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使大量电子设备诸如各类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等迅速进入办公与家庭环境,让人们的工作更高效,生活更便捷。然而,这些高科技的产物,在使用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产生电磁辐射,使人们工作与生活的环境质量受到影响。
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郑重发出警示: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重视电磁辐射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多了解有关电磁辐射污染的常识,学会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如:对配有应用手册的电器,应严格按指示规范操作,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消费者如果长期涉身于超剂量电磁辐射环境中,应注意采取以下自我保护措施:
1)居住、工作在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附近的人员,佩带心脏起搏器的患者,经常使用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人员,以及生活在现代电器自动化环境中的人群,特别是抵抗力较弱的孕妇、儿童、老人及病患者,有条件的应配备并穿戴针对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服,将电磁辐射最大限度地阻挡在身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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