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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仁山 作
本想“冲喜”后家人平安,“夫妻”可以白头偕老,没想到事与愿违,厄运连连,“夫妻”感情急转直下。自杀未遂的打工妹阿青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院。近日,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狂献殷勤 博取女方好感
2003年秋,23岁的江西妹阿青在中山沙溪镇某制衣厂打工时与同厂的阿新相识,26岁的阿新随即开始追求阿青,多处夸赞阿青温柔贤惠,公开表示喜欢阿青。
由于阿青是江西人,阿新则家处安徽,两人相隔遥远,阿青开始并不同意建立恋爱关系。阿新对此并未放弃,反而更加穷追不舍。
工作中,阿青若有困难,阿新总会及时给予热心帮助,并尽可能提供方便;生活中,阿新对阿青也是经常关心呵护,特别是有几次阿青生病,阿新更是送饭送药、精心照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阿新终于博得阿青的好感,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随着关系的进一步亲密,双方于2003年年底在厂外租房过上同居生活。
父母反对徒劳 为“冲喜”外嫁他乡
阿青父母知悉其谈恋爱后,坚决反对,不许阿青外嫁他乡,并数次要求其回家相亲,阿青陷入了苦恼和困惑。
阿新了解后,多次劝解阿青,并承诺会好好孝敬阿青双亲,对阿青永不变心;若双方结婚,会把阿青父母接到中山,像自己亲生父母一样来照顾。
阿青听后,方解心头之结,双方关系得以维持。2004年4月份,阿新父亲身染重病,按风水先生的说法要用“冲喜”的方法才能驱除病魔,而阿新也该成家了,阿新认为这正是他尽孝道的时候,遂与阿青商量,要求阿青与他回老家结婚。
阿青对阿新的话半信半疑,但经阿新的再三请求,阿青同意与其回家结婚。阿青父母知道后,极力反对这门婚事,其父甚至以断绝父女关系相逼,但阿青毅然决定“冲喜”。
2004年5月底,双方按阿新老家风俗举行了婚礼、还摆了婚宴。阿青父母知悉后,愤然与之断绝父(母)女关系,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拒绝其回家。
之后,双方正式居住在一起,但一直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阿青认为举办婚礼后就是合法夫妻了,“嫁狗随狗,嫁鸡随鸡”,便放心与阿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